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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谭心怡通讯员海法宣)游手好闲的四名年轻人夜晚结伴来到寺庙,把功德箱当作“提款箱”,多次盗窃香油钱,终究难逃法网。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一起偷盗寺庙香油钱的盗窃案。
韦某、覃某、叶某、覃某港四名年轻人整天无所事事,总是幻想着可以不劳而获赚钱。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期间,四个人先后到厦门市湖里区仙岳山土地公庙、厦门市海沧区石室禅院、泉州市惠安县崇武镇大岞村王爷馆、福州市闽侯县大湖乡雪峰崇圣禅寺,使用卷尺、自制板钩粘等方式盗窃寺庙功德箱里的钱款。
据悉,这四名年轻人先后共作案13次。某次,被告人覃某港在石室禅院功德箱旁伺机盗窃时,被禅院人员当场抓获,后移送公安机关。其他三名被告人则先后在南安市、闽侯县、佛山市等地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四名被告人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本案是共同犯罪。四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合伙或单独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法院依据被告人的犯罪前科、情节、认罪悔罪等情况,依法判处四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均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
香客为行善积德捐赠给寺庙功德箱的“香油钱”,归属于寺庙所有,窃取功德箱内的钱财属于盗窃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奉劝那些想要通过非法途径不劳而获的人,请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