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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辽宁省盘锦市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正式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机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盘锦生态环境的保护和资源修复。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等11家单位建立联动机制,旨在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执法司法衔接和协调配合机制,搭建起一座交流和合作的平台,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打破壁垒,破解惯性,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筑起新的司法屏障。联动机制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执法司法协作中遇到的问题,协商制定具体化解方案。同时,联动机制将适时开展联合培训,统一办案尺度和法律适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联动机制将进一步细化协作机制,立足职能,在协商和协作中凝聚共识,构建协调有序、协同高效、协作创新的保护新格局,共同助力盘锦市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事业健康发展。